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

D&D5E : 一個隊伍的生成



 D&D5E : 一個隊伍的生成


近期似乎多了一些玩TRPG時, 隊伍出狀況的事故. 就 “事故” 又誇張了一些, 但不可否認, TRPG 很多時都需要合作, 如果一團玩家各有各玩, 自我風格太強, 又真係幾易出問題. 

雖然說玩遊戲是為了自己開心愉快, 由其是現時收費遊戲也普及了, 在這樣的前題下, 玩家等同客戶這一層思想方式更加深了為玩而玩的狀況. 但畢竟TRPG很多時是需要合作的, 而且也是主持人跟遊戲玩家的合作, 要遊戲好玩, 大家可能需要考慮 “不要獨自快樂”, 而是大家一起玩.

 

早前, 玩了一場D&D5E, 先向有關人講聲唔好意思, 拿這件事出來講, 但真的值得大家深思. 對我而言, 我覺得自己也有責任. 結果是相當惡劣及感到無言而對的. 先旨聲明, 這裡並不是為鬧人而寫, 純粹想分享遊戲的一些要點. 


故事的起始並沒有太多的要求, 單純的調查任務, 以及看看是否有需要處理. 整個故事線也簡明, 就是有一個山洞因山泥傾瀉出現了, 而付近的村落似乎早前受到不知什麼攻擊, 整條村的人都消息了. 而且付近一帶似乎也有種危機四伏的感覺. 

熟行情的玩家們已推測了是什麼敵人, 估算著是要處理地下城的 “行程”. 

我的角(色是一個暗精靈(DROW)法師(WIZARD), 可能七人GAME, 太多人, 不是所有人都聽到我講的話. 

我應該有提及對手很可能是我的同鄉. 

然而應該是我不好, 一入場已表明自己是劍客; 當然我的法術書也是薄如蟬翼, 才LEVEL 3的法師, 也沒多少法術, 由其是自身的定位是前線戰鬥人員. 聽起來跟本是錯誤選擇吧. 


隊伍的構成是: 

一位人類, 強弩專家 (CROSSBOW EXPERT)的幽域追蹤者遊俠 (GLOOM STALKER);

一位人類, 強弩專家 的戰士~戰鬥大師 (BATTLE MASTER);

一位半精, 戰士 ~ 騎兵 (CAVALIER);

一位人類, 神官 ~ 生命牧;

一位人類, 契術師1 (WARLOCK)兼 詩人2(BARD);

一位人類, 戰法師 (WARMAGE); 

及我是一名 暗精, 劍詠法師 (BLADESINGER).

好像大家都已經是LV3的角色.


其實要湣入山洞, 這個隊伍並沒有太好的優勢; 說難聽一點, 遇著暗精敵人都幾束手無策. 但基本戰鬥還是應該要配合一吓的. 最少也應該要定位一下大家的工作方向.

要入地城/山洞, 其實多少要有自覺, 分工定位, 有人會問玩遊戲是否需要這麼認真?

我只能回應, 各人有各人喜好; 畢竟有認真對待遊戲及主持人的玩家存在; 大家都決定要HEA玩就另一回事, 畢竟我辦活動這麼久, 遊戲來說還是讓主持人有各自的風格, 因此玩家是預先知道玩什麼主持人的遊戲才參加的. 認真與開心向的遊戲大家多少還是會知道的吧. 


來說一下一個隊伍應該如何構成的五個身份:

一名坦(TANK), 負責食陷阱(TRAP), 檔彈;

一名法術支援(SUPPORT), 雜項法術或者解決問題的法術;

一名奶(HEALER), 負責補血, 解狀態; 

一名攻擊手 (STRIKER), 

一名調查人員 (SKILL MONKEY)


我想這是基本需求, 但在我最初決定公共遊戲模式是 大型多人(MASSIVE MULTIPLAYERS)連動 的模式之後, 我其實都幾放棄有完整隊伍的想法; 我只能想像到有一天, 大家玩家們覺得有需要合作, 夾角色才可以出到一隊完整隊伍. 

當然經過這麼多年, 總還是有人願意合作跟夾角色的.


五個身份其實可以重疊, 當然我不希望所有角色都可以做到五個身份, 那是有一點點強人所難, 而且當角色能力博就多數都唔精, 在TRPG的世界中很多時數值是很重要的, 由其是在D&D的世界. 


說回那一隊七人的隊伍; 兩名強弩專家, 應該是攻擊手吧.

生命牧是奶; 契術師兼詩人應該可以做到少量法術支援; 戰法師聽起來似乎攻擊手加法術支援; 戰士(騎兵)應該是坦吧. 至於我, 果然是一個問題, 我沒有足夠的法術支援, 就算想都唔夠, 因為法術書真的有限; 定位在前線即係做坦的角色. 

問題來了, 應該是欠了調查人員. 但我們有一名幽域追蹤者, 應該可以擔當一下探路. 


隊伍成型, 但欠了種要的一環, 夾法術 (夾SPELL); 雖然說低LEVEL沒什麼好夾的; 而且我的法師也表明了是前線, 也就沒特別去夾SPELL了. 於是法師神官遊俠都沒有提及自己有什麼法術就出發了. 


走入山洞, 說隊型, 其實我覺得有點怪. 為何是兩個法師行頭呢? 

各自走動沒大問題; 但當出事故時就發現問題了. 一個沒有力量的隊伍. 結果呢? 有一些基本狀況沒法解法; 對敵手段單一或者說被主持人 “格食格” 失去優勢. 

走位沒有注意, 決定資源運用失卻進退; 畢竟是第一場戰鬥, 大家一開始都打算留資源; 但卻沒考慮太多是否 “攪得掂” 這個 “第一場”. 

結果以死一角色大伙撤退作結. 


說真的是有點難過的, 畢竟有同伴不幸喪生. 馬後炮也沒什麼好處; 但作為覆盤是有價值的. 


戰士遊俠不考慮買甲, 是打算一直14AC玩上去嗎? 不是說15AC就比14好很多; 5%算不上很多;

遊俠不提高AC, 我還接受是因為LV低, 唔想用錢在這個位置, 但戰士嘛, 穿中甲會死嗎?


法師不應該以身犯險, 不是說每一個法師都要以身犯險; 但基本防禦能力或者逃生能力總是需要的, 這是做法師要留意的一點. 不是說法師不可以上前; 但要知道自己的承受能力及應變能力去到什麼地步. 所以我就說自己多少有責任, 作為法師走得太前引起了其他玩家誤會前面無危險. (這可能性應該是存在的)


入戰場, 走位是很重要的, 在D&D5E的世界; 少許的遮蔽已經是2度AC了. 雖然好多時主持人未必捉得好緊; 但玩家其實是應該要有自覺要知道的, 由其是你是射擊手. 唔好諗住你有戰鬥風格~弓道, 加2命中就好巴閉, 2度AC就係2度AC; 唔中就係唔中. 


當然我也明白在狹窄的地型, 其實很多時都會不知道怎麼走位; 這只能說隨機應變了. 

至於整個隊伍在應對怪物時, 因為怪物是 斬刺撞都有抗性; 用基本武器是半傷的問題; 就真的只能怨被 “格食格”了. 但隊伍中七個人其實有四個是有其他傷害的.


我的劍詠法師, 有一大個心靈傷害的攻擊戲法; 但翠焰劍似乎在當時比較經濟, 所以我選了用翠陷劍來攻擊, 而且我需要幫忙吸引怪物. 

另一名法師, 理論上有其他戲法; 但身陷陷阱之中, 自保也有難道而且一直被怪物圍攻.

契術師, 一直爛骰; 算了吧.

神官, 忙著救人. 不用考慮攻擊了吧. 

戰士(騎兵) 一直被兩隻怪攻擊, 分不了身; 其實我心想一直防守也不是方法...... 但情況惡劣也是無可口非. 

兩名強弩專家已經好努力射擊, 奈何七隻怪都是蜘蛛群; 所有攻擊半傷這個至命的問題直接影響他們的表現; 加上沒有好好走位.

於是這七個人就這樣任務失敗了. 


大家可能會問; 為什麼不夠傷害, 為什麼各忙各的? 不是在現場打, 不是在場中被打, 其實好多事說也沒必要; 畢竟當局者有自己的思考方式. 我只想提出這類的狀況, 真的要夾一夾角色, 夾一夾大家的戰鬥模式; 畢竟這樣開放式的地城還有路可逃. 

換成 “落閘放狗式” 的地城, 困獸鬥, 是會團滅的.


上面提及的五個重要分工, 我想應該算是基本陣型吧; 當然當每次玩GAME時都不知道是什麼隊友又真的很難夾隊.

而且十人十式的情況也很常見, 建議玩遊戲的玩家們, 有時真的可以考慮一下夾角色夾同伴去玩; 始終大家都想順利完成故事完成遊戲的挑戰. 


還記得在很久很久以前的D&D比賽. 是我辦的那一次, 不是國外那些. 

我們的賽制很簡陋, 就是三組人進行同一個故事; 有一些CHECK POINT, 及故事/遊戲完成度來決定勝負. 二十年前有三隊人參賽我真的很感謝, 四人一組, 大家是用預設角色進行比賽, 就如上述, 每個角色其實是定好了身份定位的, 再配合整個比賽遊戲的設計, 是要讓玩家善用角色的能力去進行考驗, 不單單是理解角色, 也要認清同伴能力, 分析遊戲故事的進行及內容; 配合同伴合作以及善用遊戲中的付助, 這才是我心目中的隊伍. 當然年代不同, 版本也不同了, 這樣想著, 不其然又想想是否可以用D&D5E 辦一次比賽.


不過有很多時, 不去想是不會有新的果實出現的.



2024年3月11日


2024年2月4日星期日

D&D5e : SKILL MONKEY

 D&D5e : SKILL MONKEY


D&D遊戲很多時都會以打鬥為主, 並不是說戰鬥不好玩; 只不過TRPG除了打鬥精彩, 也有其他魅力所在. 但有時官方模組並不會太詳細交代戰鬥以外的玩法, 有時連戰鬥的資料也欠奉. 


今天來說一下戰鬥以外的 “技能(SKILL)” 吧.


一般大家聽到 SKILL MONKEY, 就會連上 ROGUE (以前叫THIEF) 的方向, 無可否認這個職業的確是比較多SKILL選用 而且也是比一般職業多 “熟練” SKILL的數量. 

一般職是兩個, RANGER, BARD 也有三個, ROGUE有四個, 而且等級一已經有兩個專精技. 所以要創造一隻SKILL MONKEY角, ROGUE的確是首選, 最少第一個等級 “攞得幾盡”的. 


先說一下SKILL MONKEY.

原來這是來自RPG世界的一個說法, 如果WIKI 無錯的話......

“In roleplaying games, a character with a number of special abilities.”

(Quote from Wikipedia)

在D&D之中很多時就解釋為多技能(SKILL)的角色. 


而這些多技能的角色, 很多時就會成為解決麻煩的人, 最常見就是 解鎖, 拆陷阱一類. 

但其實角色扮演, 有時也需要到一些所謂的交涉/社交技能. 


而SKILL MONKEY, 很多時就會專精於這些個別的技能之中. 

在D&D5e 的世界設定中, 基本上任何角色都可以進行技能檢定; 有時為方便主持人也會任由角色進行技能檢定. 看起來專門於技能的角色好像沒太重要的感覺. 

畢竟擲骰夠大就夠. 所以常常會聽到成班有INT的角色都CHECK唔到KNOWLEDGE, 但次次都係唔用腦巴巴人CHECK到的趣事. 


換個思考方式, 其實即使係SKILL MONKEY 都不容易熟練大部份的技能.

但網上當然會流傳很多不同的角色構成, 擁有大量技能的設定. 


例如要選一個送技能的種族, 送技能的進階職業, 如此種種. 

當然所有技能都有,是很方便, 也可以不停要求做這個做那個. 但其實這些所謂技能使用的時機方式才比較重要. 最少個人是這麼認為的. 

另一個應該留意的可能是技能的解讀, 有時大家會誤解了 “野外求生” 與 “調查” 的技能使用, 也有可能是像我這類主持, 為了方便大家查資料, 問乜都俾答案, 這其實是不太好的習慣, 大家不要學.


一般來說我會將技能分成三大項去理解, 也會將使用者分成這三個版塊. 

溝通類:

主要就是遊說, 哄騙 之類, 或者可以直接叫 “Cha Base” 的, 如同技能的描述, 就是口才類的, 在5版就只有四個魅力類的技能: 欺瞞 Deception, 恐嚇 Intimidation, 表演 Performance, 遊說 Persuasion. 但一般來說這些是技能很多時會由玩家本人直接用上...... 

尤其是我這一類老派玩家, 大多數都是直接玩家說服來解決, 畢竟這是角色扮演遊戲嘛. 這一種 “扮演” 時機, 可要好好把握啊.

當然要說溝通自然也需要知道對方的意圖吧, 察言觀色 Insight 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技能, 畢竟你會不會被騙或者知道對方意圖是一個重要的溝通能力. 

另外還有一個動物順養 Animal Handling 我也歸入溝通類之中. 對像是動物而不是類人族罷了.


地城類:

大家還記得是玩龍與地下城吧. 地下城就少不了陷阱之類的. 

先調查 Investigation, 觀察 Perception, 之後就是 拆除陷阱, 可能是 巧手 Sleight of Hand, 也可能是盜賊工具 Thieves’ tools. 

看起來比較少, 但卻是經常要用到的幾個技能.


知識類:

簡單易明. 也就這麼四個技能:

奧術 Arcana, 歷史 History, 自然 Nature, 宗教 Religion.

或多或少只是主持人提供資料的手段; 當然不同範疇也有一定的功用.




除了這三項, 其他那些就不列入我心目中的技能範疇了. 

運動 Athletics, 特技動作 Acrobatics, 隱藏 Stealth 說是戰鬥的技能也可以; 當然熟我的朋友也知道我是 Athletics 專精的變態法師啦.

醫療 Medicine, 說是非戰鬥用的扮演技能也不違過, 但大家要留意, 在有需要時, 戰鬥中它是很重要的. 由其是反魔法力場之下......


當然說了這麼多, 其實熟練技能與專精技能還是有很多的出入, 一倍的熟練值, 是很可觀的數值. 

有一個小例子, 

一名專職法師 Lv8時 +5 智力調整, 熟練值+3, 一般的知識技能是 +8; 

我的垃圾角色 Lv8時 +1 智力調整, 熟練值+3, 但專精了某項知識技能, 該知識技能可以 +7.

一名專職法師 Lv9時 +5 智力調整, 熟練值+4, 一般的知識技能是 +9; 

我的垃圾角色 Lv9時 +1 智力調整, 熟練值+4, 但專精了某項知識技能, 該知識技能可以 +9.

看到我追平了職業法師嗎? 


所以大家要留意, 沒有專精時, 還是別太計較. 

而且角色太專, 主持人應該會用更麻煩的怪獸來應對. 尤其是那些專精觀查還要 配合專長: 

敏銳觀察 Observant. 

太高的被動觀察, 很是被主持人針對的. 

大慨大家都應該聽說過Lv5 角色 +4 感知調整, 熟練值+3, 專精+3, 他的觀察技能是 +10; 配合敏銳觀察, 被動觀察 Passive Perception 是 25, 其實想像一下這個等級, 怪物們的隱藏是做不到這麼高的. 當然這只是例子. 


如何使用技能是角色的選擇, 是玩家的經驗, 大家多多加油. 


2024年2月4日






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

雜談 : 遊戲點滴 ~ 一GAME兩味




雜談 : 遊戲點滴 ~ 一GAME兩味


一向都不喜歡將遊戲重覆再開, 再玩. 但有時在不同的配搭之下又真的會有不同的故事發生. 說自己很喜歡 “鴉閣世界觀” (Ravenloft), 又算不上, 畢竟當中太多無助無力感, 玩起來並不英雄. 當然不會說討厭, 畢竟那種無助無力的風味, 與正義不起來的狀況, 的確很吸引人.

其實這一篇應該不是說 Ravenloft 的. 只是開場白多了一點點......
事緣最近做了一個小小的 “認真創作”; 寫了一個D&D的 “開放式遊戲”, 故事多少帶一些 Ravenloft 的內容, 也多少懷念一下曾經參與過的老遊戲. 原意是一路開一路寫細節, 大崗已經決定.

最開始是多少有一些實驗性質, 也算是讓自己發一發神經, 畢竟很久沒有 “精神分裂” 了.
不知何時開始, 朋友都認定了我的遊戲總是有很多 NPC, 很多對話, 很多內容, 但就沒什麼打鬥. 這個 “認真創作” 也不例外. 說穿了還是講故事為主.

這一次, 我完成了第一集之後, 很快就準備妥第二集, 首團玩家們算是滿意吧. 但似乎很難約第三集.

由於故事中的設定了同時發生的故事有兩件主要, 兩件次要. 首團玩家們也順利完成了兩件主要, 發現一件次要的故事. 大慨用了六小時左右吧. 完成之後, 個人感覺是很不錯的.
於是把故事再整理一下, 推給另一團朋友試玩.

第二團的時間可能比較短, 可有可無的戰鬥我就直接跳過了. 畢竟當中有相當唔熟規則的朋友.

出奇地, 第二團團友並未有如我所想的往 “第一事件” 的方向前進, 反而直接地去了 “第二事件”; 當然也很可能是我表達時出現了一些偏差吧. 故事最終算是不了了之, 畢竟 “第一事件” 沒有完成; “第二事件” 變成了沒有結果的答案.

看著同一個劇本走出了兩個不同的結果, 這應該是TRPG的獨特風格吧. 在沒有勝負的評分之下, 可以享受到 “扮演” 的樂趣, 似乎是更為重要的. 當然不同的玩家在配上相同角色也可能有不同的發展. 這種遊戲似乎是人越少越好玩.

在創作遊戲故事的時候, 很多時會留白多一些給玩家們彈性處理, 但在寫劇本時卻又不得不定下一個 “基本” 步調, 有時也會為此糾結, 這也是為什麼我總是批評官本的原因. 始終遊戲還是主持與玩家共同創作, 不必是 “一定” 要這樣, 結局還是可以隨意改的.

2023年12月29日

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D&D 5E : 流氓, 賊, 遊蕩者

 D&D 5E : 流氓, 賊, 遊蕩者


先說說歷史......

在我最初接觸D&D時, 我理解的這個職業叫 仙童. 其實最初是有一個職業叫 “神偷”的. 但結果的著眼點我落在仙童身上. 


仙童? 什麼來的?

半身人吧! 跟據描述, 原版的英文的確是用 Halfling 的. 

別問為什麼我們叫種族的 “東西” 那個時代叫 “職業”. 


無論如何, 這是一種比較先入為主的想法, 就是這些半身東西都是手腳比較利落的. 

(賊就賊啦)

之後的演進不多說, Rogue, 常常被寫成 Rouge, 離題了. 



一個角色


當大家創造Rogue 的角色時, 會考慮什麼型像呢? 

畢竟遊戲中, 外觀描述也很重要, 一般人的Rogue 大慨就是一身夜行衣, 手持小刀或弩吧. 想想自己心目的中型像; 很自然就出現 刺客教條 那個白袍人. 玩遊戲嘛, “有型” 最緊要. 

在不同的小說之中, 也有很 “平民化” 的或者 單純冒險者的, 由於能力不主力在戰鬥, 更多在於其他方面, Rogue 算是幾多變化的一個職業. 


在D&D 五版之中, 基本上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廢了. 也變相參雜了相當戰鬥向的功能. 

看看那 “刺客”, “風流劍客”; 加上在五版之中, 沒有生物是不受 “突襲” 傷害的. 

在之前的版本, 叫偷襲, 是針對對方弱點而攻擊, 可能因此有兩大類怪物是不受這種傷害的. 死人同機械係無物理弱點的...... 




傷害製造者


無可否認, Rogue 在五版來說的確是充當了製造傷害的工作. 雖然一般來說每回合只有一次攻擊, 但只要做到 “突襲” 的條件, 傷害是可觀的. 

加上本身職業上可以做到比較高機動性, 走位一般來說也是到位的. 

不用走位也可以用隱藏來補足命中的問題, 所以他的攻擊力是很不錯的. 

但換個想法就是每回合就只有那一擊. 

如果認真看看其他職業, 除了親生仔Fighter 最多一回合基本四擊之外, 一般打手都只是一回合兩擊. 計數值, 一擊大傷還是想要多擊數分散傷害就見人見至了. 




技術到位


基本技能 (Skill) 最多; 一般的職業只送兩個技能, 但它有四個. 而且等級一就有技能專精 (Expertise) 的能力, 那可是突破基本技能的重要功能. 正常角色能力值 (Abilities) 16, 他的技能起始上限是+5的. 但專精後就是+7了. 我先不計算其他書籍的支援. 等級越高比例就更誇張了. 


不冷門的豁免骰 (Saving throw)


敏捷 (Dexterity) 與 智力 (Intelligence); 記憶中最常出現的攻擊法術一般都是 敏捷豁免的, 相同的想法之下, 比較易避免受傷, 加上後期的敏捷豁免成功就不受傷的功能; 是很不錯的職業功能. 


兼職的首選


個人也是喜歡玩兼職角的的人, 見另一篇我亂來的兼職角就就明白了. 

在等級一就有上面這麼多不錯的功能, 當然是相當開心的兼職首選了. 


至於那一大埋副職, 進階職, 真的要視乎角色的主題去考慮, 留俾大家發掘好了. 



2023年12月22日


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D&D 5E: 聖騎士們

 D&D 5E: 聖騎士們



聖騎士 (Paladin) 是一個比較 “扮演向” 的職業. 當然作為職業能力 至聖斬(SMITE)真的是一個超強的能力. 一般玩家的著眼點大慨就是至聖斬吧, 畢竟威力大的單體技能是非常地受歡迎的. 

另一個比較 “開玩笑”的點就是 “食垃圾”吧, 因為聖騎士去到等級三係唔會病的. 


在D&D5版的聖騎士分成了好幾個類別, 不再是單純正義善良的化身, 也不再是守法行為高尚的代表. 單純地其中一種職業. 對於老一輩玩家來說, 多少有一種看不上眼的感覺; 或者對此投下 “反感”的一票. 

再看看 “至聖斬”, 這其實是一個只需要兼職兩個等級聖騎士就可以擁有的能力, 不需要有入職選誓言的必要, 就是我平日口中的 “見習聖騎士”; 不用守誡律, 不用守誓言, 更不用理會陣型等, 只需要自我感覺良好就可以 “至聖斬”了. 永遠的二等級聖騎士.  


本來看了好幾年, 主持了好幾年5版, 也算是 “睇開左” 這種為了方便, 簡單明快的職業設定. 也算是瞭解到, 這些都只是扮演與否的問題. 畢竟遊戲是為了 “娛樂”, 玩家爽了, 也算是完成遊戲的目的. 

但是看見坊間的 “聖騎士” 玩家們, 基本上十個有九個我都打算 “天誅”了就算. 只不過是有 SMITE的打手, 談不上聖騎士這個稱號. 基本上沒有了SMITE能力, 我相信大家也不會選這個職業. 



當然總有人是願意玩這種角色, 也願意去瞭解什麼是聖騎士的. 也許有吧.

之前我在說 “聖騎士” 的介紹之中有提過兩個誓言的選擇, 但其實如果願意玩這些不同 “誓言” 的聖騎士, 玩的是風格, 味道, 其實也是很有趣的, 畢竟D&D是一個角色扮演的遊戲, 有人喜歡恥力無下限的耍流氓角色, 也可以有恥力無下限的中二騎士.



在5版的聖騎誓言中, 除了基本書提及的三種誓言 “奉獻”, “遠古/先賢” 及 “復仇” 以外, 在其他官方書還有六種 征服 (Conquest), 皇冠 (Crown), 榮耀 (Glory), 救贖 (Redemption), 守望 (Watcher) 及 破誓 (Oathbreaker). 

其實還有一些其他設定的但可能真係自己唔讀書, 不太清楚是什麼出版的, 那就不多說了.

為此設定了一些NPC, 用來扮演這些不同風格的 “聖騎士”, 畢竟我個人而言也是希望推動 “扮演” 這件事的, 雖然我自己也會因應需要而讓角色多少有點 “能力” / “強大”. 但TRPG 還是玩扮演會開心一點點吧. 


以下說一說這些聖騎士的誓言吧:  


征服, 他的信條其實也算是直白簡單的. 

以壓倒性的勝利讓敵人沒有反抗的意志, 霸權主義, 實力重於一切; 切頭切尾的霸道, 多少有一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感覺. 很易被當成殺人狂來使用. 



皇冠, 比較直白的想法是效忠君王的一種騎士, 雖然信條中會強調守法, 忠誠, 勇氣及責任. 在我看來其實是頗為基本的騎士精神, 主要是有一位領袖去效忠, 這起碼不會太縱容玩家的行為吧. 



榮耀, 這一個在規則書上是有點怪的, 最少我覺得怪啦. 似乎單純只為將自身變成一個傳奇, 榮耀加在自身的感覺. 聽落就好似一個只為了讓自己更光榮, 更自豪, 更英雄的人. 很容易就變成了一種為了自身成為英雄而不擇手段的人. 當然書中的的是 “Glorious deeds” 普遍是指正向的行為, 因此這一類聖騎更要小心處理行為上的不當, 要留意榮耀是用來形容英雄的. 



救贖, 和平理性非暴力, 說說笑之下是這麼提過的, 但其實這一類聖騎只是盡可能用非暴力方式去解決問題, 當然面對大是大非還是應該要有一定的堅持. 難得規則上有提及 “Justice” 正義這個詞. 差一點又淪為無賴玩家的打手. 理論上這是一群有耐心會用智慧/睿智 (Wisdom) 去解決問題的聖騎士. 



守望, 這一個比較傾向對抗來自異界入侵的聖騎士, 偏向對抗惡魔, 魔鬼一類異界生物, 整體來說是一個要長期保持警戒, 嚴守紀律, 隨時侯命的滅魔者. 



復仇, 引下原文

“The Oath of Vengeance is a solemn commitment to punish those who have committed a grievous sin. When evil forces slaughter helpless villagers, when an entire people turns against the will of the gods, when a thieves' guild grows too violent and powerful, when a dragon rampages through the countryside—at times like these, paladins arise and swear an Oath of Vengeance to set right that which has gone wrong. To these paladins—sometimes called avengers or dark knights—their own purity is not as important as delivering justice.”

“復仇之誓是個嚴肅的承諾,立誓於懲罰那些犯下嚴重罪行之人。當邪惡勢力屠殺無辜的百姓、當全體人民背離了神祇的旨意、當盜賊公會茁壯得太過殘暴和強大、或當巨龍橫行於鄉野—在這種時刻,聖騎士們就會出現,並立下復仇之誓以彰顯他們撥亂反正的決心。對這些聖騎士—有時又被稱作「復仇者」、或「黑暗騎士」—而言,他們自身的純潔遠不如伸張正義來的重要。”


想來出版者本來還有考慮到自己創作的是叫聖騎士的職業, 是對抗邪惡的一個角色. 大多數睇完規則都會認為這一類聖騎應該是有一點點 “黑色英雄” 之類的角色, 那還好一點, 但應該要留意的是這一類騎士是為了對抗邪惡, 是一個幾值得用來扮演的角色. 至於不擇手段, 就真的要看是不是以惡止惡了. 通常這一類以惡止惡的行為, 主人翁還是要萬分愧疚, 在痛苦中掙扎一番, 自覺要背負什麼什麼的才叫完整吧.  希望玩家們別當他只是個可以優勢打大佬的角色來用. 



遠古/先賢, 在基本遊戲手冊已經出現的聖騎士種類, 也寫得相當清楚, 多才是來自一些古老傳說跟大自然, 精靈德魯依多少有關. 又被稱作「妖精騎士」、「綠之騎士」、「角冠騎士」. 雖然他們屬於光明一方會對抗黑暗, 但那只是因為他們熱愛那存在於世界上的美以及生命, 而不是因為心懷榮耀, 勇氣, 和正直的信念. 對於這樣的描述, 可以相當理解, 他們並不一定是為正義而存在, 但他們會傾向保護世界, 而站在對抗邪惡之上. 



奉獻, 遵從正義、美德、和秩序中最崇高的理念, 我也說了不少次, 算是最接近舊世代聖騎士的一類. 至於如何扮演, 由於沒有所謂的陣型限制, 這些聖騎士我會建議用最高的道德標準要扮演. 正如規則書/遊戲手冊中提及, 許多立下此聖誓的聖騎士都獻身於守序和善良之神, 並以他們神祇的戒律衡量他們奉獻的程度. 因此守著以下幾點就很足夠了.

誠實. 不要說謊或欺詐。你言出必行。

勇氣. 儘管謹慎是明智的,但絕不可畏懼行動。

憐憫. 援助他人,保護弱小,並懲罰恃強凌弱者。憐憫你的敵人,但要以智慧懲治他們。

榮譽. 以公平待人,讓你榮譽的行為成為他們的典範。盡力行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盡責. 對你的行為和其後果負責,守護那些你負責照顧的人,並遵從你理應服從之人。



寫完一輪的老人發牢騷, 我決定唔寫 “破誓”. 因為無乜好寫, 歹角嘛, 由主持人慢慢考慮好了. 

遲一下再寫好了. 

說到最後, 還是希望將五版的聖騎士變回從前的樣子. 不可兼職, 兼職廢全功能. 

聖騎士是一種生活態度, 不是一個職業, 更不是SMITE機器. 


差一點就有一種 “絕筆於此” 的感覺了. 


2023年12月20日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

雜談 : 說故事, 玩玩具 與 講規則

 雜談 : 說故事, 玩玩具 與 講規則


這篇有一點點奇怪的題目吧, 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 我是很喜歡 “公仔”的, 也很喜歡TRPG, 偶然也會說說規則. 今天來說說這些看起來可有可無的東西吧, 但對我來說都是TRPG的一部份.  


故事

最近發現一個有點嚴重的問題, 就是好喜歡將動漫劇情都加入遊戲之中; 由於真的很喜歡 “假面騎士” 這個劇集, 雖然成日吐糟它的設定, 但有好幾個真係好有愛. 而且也有相同興趣的朋友一起 “癲”, 感覺很不錯. 要說的其實是我真係有改改內容架, 不過包裝上好似改得怪怪地. 


故事是TRPG 中一個相當重要的元素. 我記得我開GM班時都有提及 故事, 扮演及 規則, 這是我覺得三個非常重要的元素. 當然也有只為玩規則不太想理會故事的朋友, 但對我來說故事是不可或缺的部份, 雖然我也會開一些故事劇情成份比較輕的遊戲, 但總覺得多多少少要有一些原因故事來進行遊戲才算是TRPG的. 至於故事內容, 這真的是因人而異, 有喜歡中古奇幻風, 也有喜歡黑暗恐怖風, 對我來說我都喜歡, 由於主持的遊戲太多了, 多少有點麻木; 反而是投入說故事的心態更重要. 


有人問過開武俠TRPG, 香港有冇得攪. 我一時都唔知點答. 

“我開緊喎. 有冇得攪?” 

要認真寫一套系統出來是可以的, 要推廣, 我諗我未必攪得掂.

但作為華人文化, 武俠小說的確是一個重要的項目, 用來說故事也是很有趣的.

一切都只係 “說故事” 的方式以及表達的能力. 

同樣的一個用劍攻擊, 我們可以說成 “你一劍劈出, 眼前的魔獸一分為二.” 也可以說成 “你手捻劍訣, 一劍刺出, 眼前妖物被你劍意所殺.” 在系統上你都只不過是擲骰子決定成敗. 

這是說故事的重要, 沒包裝誰來買你的產品.  


所以對我來說, “說故事” 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沒有基本的故事背景, 其實很多隨之而來的都未必成立. 



玩具

每個男孩多多少少都有過喜歡 “公仔” 的時代, 模型, 超盒金, 扭蛋, 這些應該是長大的必經階段吧. 在TRPG世界中, 玩具可以很天花板, 也可以很簡單. 畢竟外國人可以在自家的地牢砌一個地下城出來或微縮世界出來; 由其是有玩軍事模型的, 砌地型, 環境更是要多專業有多專業. 

當然一怪人物, 怪獸的塑膠公仔, 或現代流行的3D打印模型, 也可以說應有盡有. 自己就收集了不少怪獸的塑膠公仔, LEGO公仔之類; 當作是遊戲中的標示物, 非常開心. 




因為它們不再只是裝飾嘛, 就好像小孩子玩 “煮飯仔” 的感覺, 我可以用公仔當作角色來表達發生一些什麼樣的故事. 

沒錯, “煮飯仔” (或者叫 “家家酒”) 應該就是我們每個人最初接觸的TRPG了.


到近年常常見到立體地下城的模型, 只能說 “好想買. 但真係無位擺.”

當然價錢也是 “呵呵呵!” 啦. 

但有幸在之前用別人買的做過實影遊戲, 感覺相當良好. 


對於一開始用 “Pen & Pencil” 開始TRPG的我來說, 這些都是 Bonus, 是額外的加分. 只要你肯投入, 給我一張紙一支筆, 我也可以給你說半天故事, 玩具嘛? 並不重要, 只可以說是自己的一種興趣.

當然結果而言, 坊間的遊戲為了大家心目中的 “質素”; “玩具”這一塊似乎多多少少變成一個 “需要”.

規則

無規矩不成方圓, 一般來說我是認同的. 畢竟大家玩的是一個遊戲, 大家總需要一個基本的規則用來瞭解遊戲中的操作. 當然也有一些朋友會說, TRPG又不是BOARD GAME, 沒有勝負之分. 我會回應這也是正確的. 要說TRPG是否需要規則, 我不太敢討論, 怕俾人圍插至死.

但真正要說的話, 我相信規則是需要的, 但有很多時候人為的變化或者彈性處理也是很重要的.


曾經試過什麼規模也沒有, 朋友玩起來就變成 “不停問: 可唔可以? 可唔可以咁做?” 

但一般規則有時又未必可以應付所有發生的狀況. 畢竟TRPG還是一個以人為本的遊戲. 由其是D&D這系統, 雖然是歷史尤久, 但每一代每一版本都總是很多 “爭議位”, 由其是總負責人經常回覆兩種不同的回應. 當然這也可以歸咎我英文唔好, 唔識分英式美式文法之類. 


個人而言是比較喜歡 “主持決定” 這種執行方式的. 還是主持說了算, 最多唔高興, 不滿意, 日後不跟這個主持人玩就算了.

但有時遇到一些規則向玩家, 有時討論對錯, 真的會浪費時間, 唔好彩還可能要噪交. 

曾試過, 一齊玩的朋友最後攪到鬧交, 攪左唔記得幾耐先再玩返. 

當然我自己明白, 有一些規則對大家有利的希望可以用盡, 有一些朋友對規則是有多少的 “強迫症”. 只能說希望可以大家理性討論, 客觀分析 就好了. 




事源望著一櫃 “公仔” 及 訂書網站, 有感而發. 

最後還是捨不得按下 “訂購” 的按鈕. 太好了. 


2023年12月14日